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整体转让“港盛驳2008”等两艘船舶


时间:2018-01-12至2018-01-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重庆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

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整体转让“港盛驳2008”等两艘船舶

项目介绍:

 

船名

船舶

类型

建成

年份

主尺度

(米)

总吨位

t

挂牌价

(万元)

港盛驳2008

驳船

2008-1-16

75×13.3×4.2

1318

253

港盛驳2013

驳船

2008-11-20

75×13.3×4.2

1318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看船电话:13896788952

特别告知:

1、本项目挂牌期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上午十点止,挂牌期满,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,则不变更挂牌条件,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,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。

2、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(法定工作时间)到到重庆船舶交易市场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(挂牌价的20%)到指定帐户(以到账为准),

单位名称:重庆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,

开户银行: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,

账号:130101040010315  ;

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易,均参与竞价。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格应价的,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,不予退还;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,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,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;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,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,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,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,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。

3、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,查看相关资料、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,并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;

4、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《船舶买卖合同》,未尽事宜以《买卖合同》为准;

5、费用承担:办理该船舶注销登记手续的费用及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转让方承担。

其他事项:

1、本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,重庆船舶交易市场不负责标的移交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。重庆船舶交易市场组织本次交易活动仅限于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,成交后如因标的存有转让方未申报的其他情况而引起的交易纠纷,由买受人与转让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;

2、成交后,如因转让方撤销挂牌、转让方不及时与买受人签订合同而引起的交易纠纷,由买受人与转让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;